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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會介紹 - 本會章程

本會宗 旨

本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員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四章 會議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六章 仲裁人登記及其註銷
 第七章 附則

徽章意義

本會仲裁庭

服務項目

公會組織

本屆理監會

 
  臺灣仲裁協會章程

90.05.10 本會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訂定
91.12.06 本會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
93.07.17 本會第一屆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
106.09.23 本會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
107.09.29 本會第六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
110.08.29 本會第七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

第 七 章 附則
  第42條
本會解散或撤銷時,其剩餘財產應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不得歸屬任何自然人或營利團體。
第43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依仲裁法、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44條
本會辦事細則另訂之。
第45條
本章程經本會90年5月10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內政部90年7月13日台(90)內社字第9022217號函准予備查。

再經94年6月4日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通過,報經內政部94916日台(94)內社字第0940034781號函准予備查。

本章程經本會106923日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內政部107921日台內團字第1071402385號函准予備查。

本章程經本會107929日第六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本章程經本會110829日第七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內政部1101227日台內團字第1100282486號函准予備查。

臺灣仲裁協會 Taiw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本會:台北市 (110) 基隆路2段141、143號四樓
台中辦事處:台中市(404)北區崇德路一段629號B棟4樓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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